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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老沙(上)

当我到这句话的时候,我不仅好奇,当年我们在三峡,他是做保安的,难道当年我们商场有什么东西很值得他惦记吗

老沙笑着否认了,他说他当时就是觉得想休息,而且他喜欢做保安。这也是他对身份的一种常规掩饰。

如果他说的是真的,那么这个解释,我是肯定不会相信。当年我们刚去三峡的时候,报纸不止一次报道过在大坝的基础物古迹。这种事情,最遭贼惦记。但是老沙看样子是不会说他在三峡的事情,我也没有多问。

“但是你当时为什么不辞而别,”我问老沙,“这不是和你的目的违背”

“当时我接了一单生意,”老沙说,“我实在是没有时间来处理我离开。”

从老沙的语气来分析,我觉得他身上受的伤,估计是所说的着急的那单生意造成的。

大家就不要追问,为什么我知道了这么一个罪犯身份的人,为什么不去报警,维护正义和法律。我在这里只能说,我说的都是故事,就算是老沙给我说的,也只能当做是个故事。他身上的伤,也不能有什么说服力,很可能是老沙受了什么意外伤,故弄虚玄说的而已。

我不太喜欢纠结与这种若有若无的真实性,我把故事说出来就足够了。

老沙在当年不辞而别,就是接到了一笔大单。而且在这笔生意里,他遇到了一个人,他说他混迹了一辈子,终于遇见了一个身份非常的人。那个人也是一个保安,在做保安之前,部队当兵的时候,得过全军区的格斗冠军。

老沙终于说漏嘴,“我觉得这个人,跟你写的小说里的人一样,本事很奇怪。”

“我那都是瞎编的”我连忙向老沙辩解。

“那你当我也是瞎编的好了。”老沙心平气和的说。

“你知道我今天会陪着我朋友到这里来”我不仅开始揣测老沙的意图了。

“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会相互联系的,”老沙说,“人也一样,这样不算什么巧合吧。”

老沙没有解释,而是继续说下去。

老沙接到了那笔生意,于是立即奔赴北方一个偏僻的小镇。由于时间很紧迫,他来不及在三峡的商场解决自己身份善后的事情,立即就赶到了那边。

这个小镇老沙没有说地名,只是说那是工业化比较严重的地方,不过以前是个古镇,历史悠久,存在了至少千年以上,人杰地灵,风光秀丽,在地理位置上很重要,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。打了很多仗,不知道死过多少人,附近农民,经常就挖掘出古代士兵的残缺骨骸出来。

由于那几年全国的工业环境都不太好,小镇上的工业逐渐搬离,只留下了一个苟延残喘的钢厂,同时古镇文化得到重视,逐步的成为了一个以观光旅游为主的休闲景区。打着古代战场的旗号,附近还有几个古老的烽火台遗迹,还有几个莫名其妙的建筑,当然风光壮美也是一个卖点。

约他过去做买卖的人和他一样,是个专门做慢活的。

这个人名字不详,就连老沙也只知道他有个绰号叫神偷。一般来说,绰号都是同圈子里的人叫的,能被同圈子的人叫成神偷,至于神偷到底是他真的有这个水平,还是只是一个恭维的诨号,老沙也没说清楚。那个神偷至少是有点能耐把,比一般的蟊贼肯定是强多了,不然老沙不会跟着他做事。

虽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名字,但不影响两人成为合作伙伴,做这种事情的对对方的背景知道的越少越好,在一起保持联系,有活的时候就聚在一起,事成之后,各不相干,一旦有了线索,就进行下一次合作。其实,做见不得光生意的人,特别是这种慢活的人,往往最需要这样的关系,不然势单力薄,很难做成事情。而且这类人,一旦认定了,就会为了合作的生意风里来雨里去,刀山火海,绝不说二话。而且尽量不去追问对方的身世和来历。

这就是道上常说的职业道德。

这也是老沙多年来为人处事的一个最基本原则。

神偷在古镇做活的时候,遇到了点麻烦,立即想到了老沙,而且非常急迫,十万火急。老沙什么都没问,第一时间就到了古镇。

抵达古城之前,老沙做了点准备,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时髦洋气的观光客。他的长相十分普通,知道怎么做才不会引起人注意,就好象在沙堆里丢尽一粒沙,经过多年的学习,早已不是难事。

就算不知道神偷要他去做什么,第一要务自保,时刻都不能忘记。

其实说白了,就一个关键词“安全至上”,生意没成功可以做下一单,可命没了,那就一切都没了。

做慢活的人,最是耐得住性子,不着急毛躁,还没开始进,就想好了怎么退。

因为,从接到神偷的电话开始,这个单就已经开始了。

至于两个人是怎么成为了朋友,虽然我很感兴趣,但是老沙没讲,我就不问,合适的时候,他会告诉我的。

老沙来到古镇,按照神偷约定的地点,在一个靠街边的宾馆见到了神偷。

大家以为当盗贼是件挺神秘的事情,而有着神偷的名号的人,更是应该拽到不行,要么,就应该是电影常见的那类,贼头鼠脑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。其实,第一眼看到神偷的人,都不会把他跟盗贼联系起来。就即便是他亲口跟人说他是个小偷,别人也不一定会相信。

他温文儒雅,像是个受过高等教育,甚至是精英教育的学者,十指相当修长,典型的钢琴家的手。

老沙还是知道他一点事情的,就是他为了得到某个富豪家里的一件家传宝物,曾假扮家庭老师,为富豪的女儿授课,硬是帮助她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成绩翻了个翻,让她考入了名牌大学,当然,除了得到丰厚的教学费外,那件宝物他并没有忘记带走。直到富豪发现宝物不见报警,也从来没把他列入嫌疑人的名单里。

这件事为行业小辈们奉为经典,纷纷恶补知识,以期能掩人耳目,明偷明拿。

事实上,他们忽略了一件事,神偷之名,哪里那么容易得到的,神偷利用家庭老师的身份去偷东西,暗地里得做很多的功课,不只是把高中课本钻研清楚那么简单。

而是靠着强大的地下信息网,和强大的嗅觉,找到目标。然后长时间准备,探查目标的环境和背景,然后根据这些,制定最简单、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案,获得目标物。

看似简单,但这种辛苦其实是不足为外人道。

老沙自认为是做不到,因此对神偷也是佩服有加。

不过,老沙能做到的事情,神偷不一定能做到。毕竟没有谁是全知全能的,这时候,朋友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,通过互不协助,明确分工,大家共同完成一件事。

在宾馆里,老沙不单见到了神偷,还见到了神偷的另一个帮手,神偷的女朋友,一个叫嫣儿的女孩。老沙知道这个名字百分之百的假名,随随便便就弄了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出来,目的也就是掩饰自己的身份。无论男女都是这样。

做这行的人,但凡有点人性,要么是和家里亲戚朋友断了联系,要么就闭紧口风,不跟家人提及任何一点这方面的事情,以免让家人担心,或者翻了船累及家人。

能和神偷走得这么近,这女孩肯定是有能力的。

他们两人合作顺利,几乎不用外人插手,就能做成不少事情。他们分工极其明确,一个负责在外巡视环境,寻找切入口,一个则在家利用电脑进行幕后辅助。

没错,这个叫嫣儿的小姑娘,是个电脑高手,一本薄薄的笔记本电脑里,藏着无数的信息,以及十分有效的软件处理工具。

这两个人,利用的是高科技作案。

“吃这碗饭不容易,不与时俱进,那迟早被时代淘汰。”这是神偷挂在嘴边的一句话。

一开始,老沙对嫣儿是信不过的,与其说信不过嫣儿,不如说是信不过高科技,老沙是个非常注重传统手艺的人,总是不信任先进的东西。觉得神偷这是国外电影看多了,又被嫣儿美貌的外表迷惑,误入歧途,走上了华而不实的路子,浪费了神偷以前过硬的专业能力。但别人怎么做,他没权干涉,也就只闷在心里没跟神偷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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