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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第一个言情世界

像陆思珈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人,为了改变自己注定杯具的命运,高三那年完全是头悬梁锥刺股,拼了老命的考上了东华大学。

东华大学跟男主所在的北大,当然没有可比性,不过陆思珈却非常满足,因为按照原著,她最多考个省内二本的水平,毕业后又乖乖回到父母身边,在这个不太发达的小城市当着平凡的中学老师。

陆思珈不用经历都能想象,原著的陆思珈和男主退婚后,她身边将充斥着怎样的流言蜚语。

说起来,男主优秀又专情,从校园到职场,收割了无数迷妹的少女心,陆思珈能够成为这个世界里,唯二和他有过感情纠葛的女人,实在不能再幸运了。

所以她将今晚的订婚宴称之为“人生巅峰”这么说不是因为陆思珈未来不可能拥有比这更盛大的典礼。

她长得这么美,找个有钱的土豪结婚绝对是分分钟的事。只是女人的婚礼中,最有分量的应该是新郎而不是排场,至少她在这个世界,再也找不到比男主更优秀的对象了。

原著里的陆思珈,因为曾经拥有而幸运,却也因为曾经拥有后失去而不幸,那场和升学宴同时举行的订婚宴,让她成为这座小城里人人尽知、也人人向往的“灰姑娘”,风光无限。

也绝对会在退婚后,让她也成众矢之的。

主角和配角最大的不同,大概就体现在面对逆境时的表现,如果是主角遇到这种事,往往能坚持自我不屈服,最后柳暗花明又一村;而配角一旦被生活打倒,根本没有再爬起来的勇气和能力。

陆思珈最耿耿于怀的,就是在番外篇里,功成名就、意气风发的男主,带着娇妻和爱子回老家探亲,在街上看到他曾经的恋人。

同样是一家三口,男主人和他公司的很多中年员工一样,秃顶、啤酒肚,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,完全不在乎抱着孩子的妻子能不能跟上他的脚步。而他身后的女主人抱着五六岁大的孩子,已经不复白嫩的额头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,在看到男主的那一刻,她浑身一颤,竟然低下了头,那一刻被孩子弄得焦头烂额的女人爆发了巨大能量,竟然超过丈夫的步伐,风一般从男主一家身旁掠过。

整部小说里,让随遇而安的陆思珈唯一不能忍的,就是这篇番外了,她简直无法想象未来的自己,要和啤酒肚还秃头的中年男人在一起,养着一个巨婴一般的熊孩子,明明比女主还小一岁,却被男主形容成“风韵犹存”的存在,说不定他当时在窃喜,幸好当初选择了娇妻而不是风韵犹存的“她”。

好面子的陆思珈受不了这种委屈,在她的设想里,她以后的老公就算不照着男主角的标准,肯定也得是大众级别的高富帅,然后再把她宠上天才行。

秃头啤酒肚她忍不了。

都说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,陆思珈为她争取的就是离开青阳的机会,希望能摆脱原著里那种生活高考估分后,陆思珈第一志愿报了东华,第二志愿在北方,第三志愿才是省内的师范,当时她有把握分数上超过了三个志愿的录取线,却也不确定会不会被前两个志愿录取,也就没有声张。

后来陆思珈顺利收到了东华的录取通知书,男主又为她宁愿选上海的学校,也不肯跟他去北京而生气起来,根本没想起来还可以订婚。陆思珈一边忙着哄他,一边在心里窃喜,连订婚过程也被她蝴蝶掉了,简直是意外收获,她对未来更有把握了呢。

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,乐极生悲,熬过了地狱般的高三,又没有了订婚的烦恼,陆思珈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,就像掉进米缸的老鼠,幸福到不知所以。

结果她还没浪够,寒假一回来,男主居然不声不响的向她求婚了。

简直是晴天霹雳陆思珈真的以为上了大学,她就可以随便浪了。

在原著中,“她”和男主就是因为在大学分隔两地,感情已经开始变淡了。

事实也的确如此,周见深天资聪颖,原先在青阳这样的小城,才华还是被束缚了,上了北大才真正大放异彩。大学生活本来就丰富多彩,加上周见深还有教授们的重视,很多学生会和社团推脱不开的活动,雷打不动泡图书馆的习惯,他能分给陆思珈的时间,实在少得可怜。

当然陆思珈也没怎么主动找他就是了。

如果没有求婚这一出,陆思珈几乎可以确定,他们已经开始渐行渐远,就等着过两年和平分手了,周见深居然这么想不开要订婚,难以置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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